
根据2022年5月的相关报道,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联合市局食药支队查处了一起非法制售假药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富(音同“维富”)及其子杨某彪。
案件详情: 二人在未经国家批准的情况下,自2021年12月起于唐山市路南区一正骨店及家中地下室非法罐装、销售自制中药酒,宣称具有治疗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等功效,但该药酒经取样调查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警方行动中,在店内查获无标识自制中药酒50余瓶,在家中查获400余瓶,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当时正进一步侦办。
(新闻报道截图来源于百度)长城网唐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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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食药大队查处打击过为什么又有消费者买到(三无标志的药酒、中药丸)。
展开剩余58%2025年10月22日消费者刘某经朋友介绍在唐山市路南区文南楼9号楼一推拿按摩馆杨某富处购买到中药酒和蜂花伏苓制品的中药水蜜丸,其中中药酒8小瓶,中药水蜜丸7小瓶,在服用后并未达到药品的宣传效果。
(中药酒中药水蜜丸)
在经过朋友查看并告知这两种药品都是假的,为了证实一切真伪,消费者刘某在百度上查询唐山药酒和蜂花伏苓制品相关信息,在百度上有两条新闻报道证实刘某所购买的药品全是假货。
消费者刘某带着疑虑来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食药大队,经该队负责人详细解释案件始末,杨某富制假售假案在2022年5月份由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到公安机关确实被查处过,在与食药大队负责人谈话中说到杨某富在钻法律的空子,在打擦边球。
案件被提交到“检法”院后在无下文,最后退回到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刘某在2025年12月23日打电话向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并说明内容。
12月24日消费者本人来到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经大厦21层)报案,并提供与杨某富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顺丰快递的信息截图。
12月25日上午,一位自称是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北所的给消费者刘某打来电话,电话内容说他们到杨某富的按摩推拿馆去了,屋内没有人,他们不能强行进入检查,至此在无下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在屋内无人时无法进屋内检查,但是消费者刘某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为什么不采纳?难道说以屋内没有人做为理由就把案件搁置不查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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